1、临沂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临沂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临沂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陵园前街22号
联系电话:0539-8312813
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东岳庙街41号
联系电话:0539-8020296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39-8246769
临沂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39-8381077
办理费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9号
工本费9元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