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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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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

英文名:Linyi University 简称:“临大”,“临沂师范学院” 所在地:临沂 院校代码:10452 类型:综合类

特色工程院校卓越计划
  • 临沂大学招生简章

临沂师范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5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师范学院2009年普通本、专科及对口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师范学院 (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师范学院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办学地点: 新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老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 西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42号? 双月湖校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四路中段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沂蒙山腹地——临沂市。学校前身是1941年5月为适应抗战需要由中共滨海区委、滨海专署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1998年开办本科专业,1999年3月,教育部批准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与临沂教育学院合并建立临沂师范学院。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临沂师范学院为基础筹建临沂大学。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学校“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学科专业较为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的多科性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18个师范类和工商管理、法学、艺术设计、新闻学等40多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语文教育、数学教育、数控技术、电子商务、通信技术等60多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9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目前建成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门省级品精品课程,5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8个校级本科品牌、特色专业。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2001人,其中博士、硕士959人,教授、副教授68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5人。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担任我校名誉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诺贝尔奖获得者盖蒂·谢克、两院院士薛群基、钱逸泰、薛其坤、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麦大维、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牧野笃等兼职教师300余人,常驻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52人。学校立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的实际,坚持体制创新,实施经营管理,突破资源约束,创造了“优化资源、市场运作、政府主持、学校管理”不举债建设新校区的全新模式,使学校能够集中精力和财力大力加强学生学习资源建设。目前占地面积484.56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7.0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6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375.71万册,电子图书274.2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9575台,正在建设集教学、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数字化校园平台。?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09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河南、山西、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贵州、甘肃、内蒙古、吉林、辽宁、黑龙江省等19个省招收本科生5100人,面向山东、浙江两省招收专科生4100人。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①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高分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鲁招委[2008]18号、鲁招考[2008]136号文件录取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2008]18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3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4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1、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2、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奖、助、贷、减、免、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六条? 对以临沂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临沂师范学院负责解释。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2060555传  真:(0539)2060088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邮  编:276005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tu.edu.cnE-mail:lyzs@lytu.edu.cn?临沂师范学院 2009年3月???详情
临沂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3
临沂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师范学院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师范学院(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师范学院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办学地点:新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老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 双月湖校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四路中段? ?沂水分校: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中心街15号? 费县分校: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文化路33号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沂蒙山腹地——临沂市。学校前身是1941年5月为适应抗战需要由中共滨海区委、滨海专署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1998年开办本科专业,1999年3月,教育部批准建立临沂师范学院。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临沂师范学院为基础筹建临沂大学。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学校“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学科专业较为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的多科性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18个师范类和工商管理、法学、艺术设计、新闻学等40多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语文教育、数学教育、数控技术、电子商务、通信技术等60多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9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目前建成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个校级本科品牌、特色专业,12门省级品精品课程;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4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校级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有教职工2675人,其中专任教师201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693人,博士、硕士108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5人。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担任我校名誉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诺贝尔奖获得者盖蒂·谢克、两院院士薛群基、钱逸泰、薛其坤、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麦大维、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牧野笃等兼职教师300余人,常驻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76人。学校目前占地面积476.42万㎡,建筑面积147.13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3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395.94万册、电子图书13424GB。教学用计算机10587台,建有集教学、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数字化校园平台。学校每年设立2000万专项资金奖励优秀学生,学生获奖比例达45%。特等奖学金每人15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全额出国奖助学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处于较高水平,每年有大量毕业生被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机构录用,公务员录用率、事业单位招考率、中外大型企业集团招聘率居山东省高校前列,考研率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 办学特色: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学到有用、有效、先进的课程,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学生就业出口为导向,按照“从出口往回找”的思路,以社会需要和学生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构建以两门工具课程、两门素质课程和职业生涯设计课程为骨干的创新课程体系。学校以课程清理、课程重构、课程植入、课程评价、课程创新为主体内容,对原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革新性清理和重建,保证每个在校生都享受到优质的课程资源。学校本、专科学生英语口语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设有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授权成立的托福考试考点。人才培养与世界接轨,实施美国州立大学大人才培养模式与标准,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波兰等28个国家和国内36所高校建立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机制,畅通了国内外“留学”渠道。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0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省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5600人,面向山东、浙江、新疆三省、区招收专科生3900人。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各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招生录取改革试点专业按教育厅批准的改革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09]15号)、《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09]16号)文件规定。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5个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2009]15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4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3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600、800、10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1、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2、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奖、助、贷、减、免、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师范学院负责解释。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传  真:(0539)8766180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邮  编:276005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tu.edu.cnE-mail:lyzs@lytu.edu.cn? 临沂师范学院 2010年3月?详情
临沂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03
临沂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办学地点:新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老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 ?双月湖校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中段 沂水分校: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城南工业园区宝安路1号? 费县分校: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文化路33号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临沂市。学校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地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坚持用沂蒙精神育人,致力于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逐步发展研究生教育,2008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100多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9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目前建成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20个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14门省级品精品课程;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5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有教职工2622人,其中专任教师194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741人,博士、硕士126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5人。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担任我校名誉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诺贝尔奖获得者盖蒂·谢克、两院院士薛群基、钱逸泰、薛其坤、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麦大维、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牧野笃等兼职教师300余人,常驻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76人。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7000余亩,建筑面积14217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06.40万册、电子图书14703GB。建有集教学、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数字化校园平台。 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全额出国奖助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全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处于较高水平,每年有大量毕业生被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机构录用,公务员录用率、事业单位招考率、中外大型企业集团招聘率居山东省高校前列,考研率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学校本、专科学生英语口语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设有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授权成立的托福考试考点。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波兰等28个国家和国内52所高校建立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机制,畅通了国内外“留学”渠道。?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1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省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5700人,面向山东、浙江两省招收专科生3700人。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各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招生录取改革试点专业按教育厅批准的改革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0]20号)、《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0]19号)文件规定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教育(美术方向)、艺术教育(音乐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2010]20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4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4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1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600、800、10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1、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2、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奖、助、贷、减、免、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传  真:(0539)8766777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邮  编:276005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E-mail:lyzs@lyu.edu.cn? 临沂大学 2011年4月详情
临沂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2012-04-25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和双月湖校区。第十条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0余万人。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1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69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专任教师1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1人,博士、硕士137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强力推进“红色育人”和“国际视野培育”两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程,致力于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目前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20万册,电子图书300多万册,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48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个,常年聘任外籍教师120余人。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在校留学生200余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2年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省等22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学校在山东省春季高考中计划招收高职本科190人,具体分布在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园林、土木工程专业;其它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招生录取改革试点专业按教育厅批准的改革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1]21号)、《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2]1号)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教育(美术方向)、艺术教育(音乐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2011]21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8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等7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2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奖、助、贷、减、免、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777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 E-mail:lyzs@lyu.edu.cn详情
临沂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2013-04-28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和双月湖校区。第十条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余万人。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2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75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000余人,专任教师20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22人,博士、硕士137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100余人。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强力推进“红色育人”和“国际视野培育”两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程,致力于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28.45万册,电子图书14912GB,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5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为本科生讲授部分专业主干课程,进一步满足学生对高层次师资的需求。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在校留学生300余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3年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广西等2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学校在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中均投放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春季高考中计划招收高职本科350人,具体分布在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园林、土木工程专业;其它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提档比例。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在本科一批中招生,普通文、理本科在本科二批中招生;专科在专科批次中招生。在省外,按各省份(市、自治区)的规定批次招生。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招生录取改革试点专业按教育厅批准的改革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2]21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13]1号)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本科各专业的名称使用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专业名称。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教育(美术方向)、艺术教育(音乐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2012]21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10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等7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我校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3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形成了“奖、助、贷、减、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777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学 校 网 址:http://www.lyu.edu.cn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E-mail:lyzs@lyu.edu.cn详情
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06
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第十条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余万人。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2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80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34349人,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3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110余人。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强力推进“红色育人”和“国际视野培育”两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程,致力于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13606GB,电子期刊3.5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5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为本科生讲授部分专业主干课程,进一步满足学生对高层次师资的需求。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在校留学生71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4年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广西等2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学校在山东省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中均投放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春季高考中计划招收高职本科350人,具体分布在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园林、土木工程、动物医学专业;其它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提档比例。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在本科一批中招生,普通文、理本科在本科二批中招生;专科在专科批次中招生。在其它省份,按各省份(市、自治区)的规定批次招生。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面向山东省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发[2013]2号)、《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3]1号)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本科各专业的名称使用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专业名称。(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教招发[2013]2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等11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等7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我校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4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2、面向江苏省总体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1)音乐学(流行音乐方向)、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书法学三个本科专业,获得我校校考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2)美术学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3、面向浙江、河北和河南省除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外,均需获得相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按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执行。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形成了“奖、助、贷、减、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185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学 校 网 址:http://www.lyu.edu.cn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E-mail:lyzs@lyu.edu.cn详情
临沂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08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沂大学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第十条 学校简介:临沂大学是公办综合性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余万人。 学校现设有20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本科专业82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022余人,专任教师2103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共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300余人。 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14085GB,电子期刊3.5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位于山东省同类高校前列。许多优秀毕业生被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机构录用,公务员录用率、事业单位招考率、中外大型企业集团招聘率、考研率均居山东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6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我校在山东省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中均投放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在本科一批中招生,普通文、理本科在本科二批中招生;专科在专科批次中招生。其他省份,按各省份(市、自治区)的规定批次招生。投档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投档。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1、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2)江苏省录取规则: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3)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省内招生各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美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认可我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省外招生各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5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学(说明: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学类(中外合作)(说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说明:艺术设计专业)、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15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在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2、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形成了“奖、助、贷、减、勤、补”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招生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185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 E-mail:lyzs@lyu.edu.cn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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